百城楠

多指教。

【桂花酒】填色游戏

*一发完

*全文5k+

*一切来源于想象

*诺言视角






       说实话,我得去看场live。

       演出票是曹志顺买的,我是说,久诚,他们叫他久诚。他买票时坐在我的床头,拿着我的手机,穿着我的T恤,喝着我的奶茶,理直气壮张牙舞爪,鸠占鹊巢的生动写照。那是上上上周日,我跟他刚刚认识三小时,两小时纠结在被单之间。他替我下单时窗外雨水丰沛,像我进入的他的身体。





       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向他搭话。他在床边穿鞋的动作一顿,接着回过头来困惑地望着我。

       我该明白他拧起的眉毛是一个警示,我该说点什么别的糊弄过去。他会起身离开,我会起身离开,被我们搞得一塌糊涂的床单会被收走,宾馆加载刷新,酒吧继续营业,生活还没脱轨,理智占据主流。这座城市的暴雨不断,窗外的霓虹灯在玻璃上化成五色斑斓的水柱,人反倒是暗淡的背景。

       可我呆呆地重复了一遍:你叫什么名字?

       他脖子上还带着吻痕,说话声音有点沙哑,嘴唇鲜艳欲滴。他张开那过分鲜艳的嘴唇,吐字粘腻如糖。他说,小朋友,你第一次?干这档子事儿,我们不用交换名字。






       他说这话的样子笃定又轻率,仿佛半小时前在我身下辗转呻吟的是另外一个人。我被他的态度惹恼——这是我唯一想到的解释,关于我即将脱口而出的下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我说:我们交往吧?

       我一定只是想震惊他。在那会儿,他轻慢的态度让他在我们的关系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动。所以我一定只是想震惊他,然后重新获得我的主动权,就像半小时之前那样。






       你要追求我吗?他扭身撑回床上看着我,手掌在被子上压出一个凹陷,黑色的影子顺着被子边缘流入,没过他的手背。傍晚天色昏暗,空调冷气干燥,他的眼睛在窗外散漫落入的灯光里亮晶晶的,睫毛很长,几乎像个女孩。

       我下意识地点点头,接着摇摇头。未必要追嘛,我说,你直接跟我在一起行不行?我不会追人。

       他沉默了一会。

       好吧。他向我伸手。手机拿来。

       干嘛?我警惕地问。

       订两张livehouse票,我们约会去。他语气轻快。我想去这个乐队的livehouse好久了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他就这样成了我的男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这是我在这座城市的第二年,第二个暴雨如注的夏天。我正在适应这座城市,它如同所有南方城市一般潮湿、闷热,一年四季有落不完的雨。夜里下班柏油马路湿漉漉,我把伞撑得很低,遮住对面人的视线。地面映着霓虹灯光如同一幅拙劣油彩,有油彩特有的鲜艳和流淌感。我时常猜想,倘若倒转伞柄,或许我的伞可以做船,让我漂流于霓虹河流之上。

       但我仍旧正常地撑一把雨伞,所以我持续溺水,持续失落属于远行人的宝藏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Livehouse在两周之后,于是曹志顺将它抛之脑后,在雨天湿淋淋地来我的公司找我。他蹑手蹑脚地出现在我的身后,但我早就感受到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我惊异于一次同床共枕的化学反应,从他迈入公司大门的那一刻,隔着三层楼梯无数人群,我就已经察觉到了他的痕迹。潮湿的、温热的,带一点说不出来的甜味(或许来源于他贪嘴的水果软糖),还有身上洗发液沫浴露香水混在一起蒸腾的水汽。最重要的是,他身上的颜色,跟这座城市一样在雨天旖旎地化开,那些颜色从他的四肢五官流进我黑白分明的办公室里。

       他用冰凉的手握住我的脖子,期望于让我露出惊讶的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我没回头,我说,曹志顺——

       你怎么知道是我?他的语气难掩沮丧。我都已经很小心了。

       我没说话,面前的电脑屏幕映出我试图藏起来的笑容:他一万次试图突然袭击,他的颜色就会一万零一次倒戈相向,那永远都会是他专属于我的破绽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他钻到我的雨伞下,这个动作突然让这场荒谬的恋爱变得很真实。夜色下的商铺靠灯光夺目,各种颜色争相挤压彼此,抢夺我的视线,像某种热带花草,而我是他们的太阳。我看向久诚,他身上的雨水还没干,头发湿漉漉,鼻尖翘起,勾线流畅的弧度。我不爱与人共享我的伞,可他小小的一个,看起来实在可以忽略不计,所以我没有把他拎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不但没有拎出去,我甚至把手搭在他肩膀上,把他往我怀里搂了搂。他抬头看我,目光流露出警觉:不许说我矮!

       他抬头时眼睛的弧度太可爱,我蠢蠢欲动,想低头亲他一口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我不是他的第一个,正争取做他最后一个;他不是我的第一个,也不知道会不会是我最后一个。不是曹志顺,我在说我的公司,以及所有裁撤和纳入的员工。我在这里的第二年,仍旧缺少归属的实感。公司要求严肃着装,我穿西装上下班,在第一年秋天把头发染回了黑色。办公室白墙黑框黑门,绿植萎靡不振,在角落里一个个由绿转黄。它们声音枯哑,被时时勤换,如同城市边缘流动的人群。

       我并不是在抱怨。这座城市总是拿捏不好颜色的尺度,我可以把我黑白的人生当做调剂。

       久诚颜色鲜艳,油彩倾倒一般落入我的生活里。我的办公桌是白色的三合板,我选择的是黑白的收纳盒。第三次在桌上看到一把五颜六色的软糖的时候,我忍无可忍地给他发短信:到底是谁放你进来的???

       他回我一个得意的表情:我有的是法子。

       这我相信。他向来不达目的不罢休,做爱时如此,决定晚饭时如此,给我送糖当然也会如此。我对那一把糖挑挑拣拣,选出几颗橙子的留下,别的一股脑塞进抽屉深处,接着噼里啪啦给他扣字:别送了不吃,谁都跟你一样口味那么甜。

       他回我:可是我喜欢吃。

       是啊是啊,情侣应该分享彼此喜欢的东西,至理名言,防绿神器。但即使有这句话的铺垫,曹志顺也实在太不讲理。我被迫节节败退,感受他如同那些糖果,颜色下坠糖度上调,蔓延过我整个人生。他是不是拿糖果融化自己的决心来成为我的生活的?

       我突发奇想,问他:你是不是没有谈过恋爱?

       ?他回我。你看我像吗?你去Shaking打听打听,看看谁不知道久诚?

       我是说恋爱。我耐心地回复他。不是做爱。

       他缺乏边界感,因为他不曾处理过边界模糊的关系。诱人的果实在我面前:我正争取做他最后一个,某些程度上,也可能是他的第一个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啊,你说Shaking,那是我们初见的地下酒吧。我陪失恋的同事去喝酒,结果他喝大了扔下我进了舞池,留我一个人面对坐上他位置的久诚。

       屋外大雨。进入Shaking要走从马路向下延伸的台阶,弯弯绕绕过曲折回廊。雨声很遥远,凉意自脚底攀爬。久诚凑近我的脸,露出探究的神色:他的目光也很遥远。

       他的身材瘦弱单薄,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发育不良好的女孩。空气里水雾弥漫,水珠上漂浮灯光。他的脸上亮黄色深蓝色翠绿色的光斑来回跳跃,他说,你不请我喝杯酒吗?

       那是一切的开始。那个开始里,整个酒吧在他身后黯然失色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久诚消失在周四,我照例在包里揣着把伞去上班的一天。那天碧空万里,天朗气清,断断续续下了一个多月的雨,我许久不见这样灿烂的晴日。

       久诚就是在这样的晴日里消失的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日光下城市变得很苍白,在盛烈的日光里颜色难以辨识,一概刺眼。只有天色是鲜艳的,从湛蓝到金红到绛紫,流光溢彩,熠熠夺目。

       我在这样的天色里回忆起我的少年时代,并且开始妄自安排久诚在其中的位置。他像是我从少年时代里偷出来的东西。他的骄矜,他的快乐,他的自由,他的理直气壮,他的自我中心,他的天马行空的决定,他的边界感的缺失,统统指向一个推断:他应该被安放在我的过去,而不是出现在拥有黑白写字楼的彩色城市。我沿着水泥路飞奔的年代,路边杂草丛生,往下漠漠水田,延伸到视野尽头的是长满齐胸草叶的低缓群山。日落时炊烟跟人声一般邈远,天空云朵饱满,如同夕阳流向晚星的河床。暑假里跳进河塘时头顶天光明亮,青色的水草青色的鱼虾青色的河流,日光柱柱缕缕如同森林,森林自水面向下生长,枝叶舒展漫漫。

       曹志顺在河底与我相见。那时他应该是曹志顺,不是霓虹灯和鸡尾酒里眉眼弯弯的久诚。在水下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快乐,他微微皱眉,肤色苍白,笼罩着属于河流的浅青。他跌进我的怀抱,四肢胸膛赤裸,像是一把柔和的玉石。我的耳朵被水封住,但我能看见他的眼睛:他的睫毛在水里柔软地浮动。语言被没收的年月里,我们不需要声音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久诚的手机始终占线;我走遍了全城所有的酒吧,人人认得他,人人说不出他会去哪。我惊觉我并不了解他,我了解他如同了解一幅油画,认识停留于五感。他轻轻巧巧地用颜色浸漫我的生活,但从未改动一点轮廓和勾线。

       我熟悉他像是熟悉这个城市的雨天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房间里一片昏暗,我拉开窗帘。

       现在我得去看场live,空手去。虽然原本的计划里他会替我带一份外卖,我会背上他要的相机。

       我第一次仔细阅读手机上的票务信息,他订的livehouse在晚上八点开始。三日晴朗,气温一路飙升,我在傍晚六点出发,地面温度滚滚,自行车骑行有种拖曳的粘滞感。

       检票人员在我手腕上敲下印章。视野缓缓变暗,人群摩肩接踵,久诚呢,久诚会不会在人群里?








       乐队主唱留长发,鼓手光头棒球帽,贝斯手戴了七八条项链。怎么看都很叛逆非主流,确实是久诚的风格。

       人群在台下跟着他们唱歌,我站在他们中间茫然无措。我身边两个姑娘手牵手,其中一个举着手机录像,另外一个看着她的侧影。

       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?他是不是在每个城市的地下都会讨要一杯酒,是不是每个人都会答应他?

       那个长头发的主唱握着话筒,他唱:可城市只会忘记我,可我也不能记住你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归属是一个穿白裙的姑娘,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。在我的构想里,她安静,温柔,坚定,像是水边的芦苇,夕阳里侧影毛茸茸。

       她的性格气质我刻画清晰,五官模糊在干净的白色里。做这个设想时的我自觉不是感官动物,不被相貌欺骗。但事实上我被完全地欺骗了。第一面的久诚冲我笑了一笑,他的鼻尖凑近我的鼻尖,睫毛下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,颈侧喷过香水,颧骨有闪粉的痕迹。只此一眼,我就失去了行动的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他与这个城市的灯火如此相近,与我记忆中的生活如此遥远。但爱就是这样不讲道理。









       live结束后我跟着人群出来,在门口犹豫了一会,补了张票去跟乐队合影。

       曹志顺跟我高强度输出过三天这个乐队的故事,还把我所有音乐app的播放歌单都换成了他们的歌。但是我仍然分不清他们的样子。我只记得他说话的神态,还有他说,人人都追求永恒,因为永恒难以实现,但我只想相遇。人与人相逢跟时代是有关系的,现在我们的相遇可能根本不应该是长久的,但是我还没搞清楚里面的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那个人合影时问我有什么需要吗?我翻遍了手机,我拍的曹志顺的基本都在事后,没有能登得上台面拿出来合影的,于是我点开了他的微信头像。

       那个主唱端着小火龙的手机屏幕跟我合影,面上表情有点怪,想笑又不想笑得太明显。

       我把这张照片发给了曹志顺许久没有消息的微信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我日常公司住所两点一线,现在多了一家shaking酒吧。

       夜空晴朗,不需要撑伞。我钻进地下的酒吧,躲开月亮。

       久诚迟迟不来,酒吧的调酒师认识了我。他说那样的人四海为家,可能早就离开了这座城市。

       我低着头看面前的酒。这杯酒叫做什么?

       爱人错过。调酒师回答我。

       我点的不是这杯。我咄咄逼人。

       我知道。他说。你可以先尝尝这杯,这是我刚刚研究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我怀疑这是他顺口起的名字。我点的酒叫做初相识。话说回来,为什么酒要起这么抽象的名字?为什么现在的名字都不爱描述它们原来的样子?








       我趴在桌上,视野边落下来一双运动鞋。

       他捏了捏我的后颈。他说,郭桂鑫?

       他看起来好像没有消失一个月,他看起来像是刚刚起身点了一杯酒,然后重新坐回我身边。

       光斑在他脚底啪地绽开。天气预报的声音传来,南方又要开始落雨了。








       你在这儿等我?他问,你等了多久了?

       十三天。我想。我的假期都快用完了。

       我说,十三年。

       好吧,就算我在信口开河地吹牛,那也是跟他学的。我要向他学习的还有很多,但这一刻我只想撒泼打滚,要他保证不再离开,否则我就坐在地上大哭一场。

       行吧。他耸耸肩,主动把手伸给我。那今天就是我们相爱十三周年。

       十三周年快乐,你要邀请我跳一支舞吗?








fi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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